根据《湖北开放大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按照学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安排,受党委组织部委托,审计处派出审计组于2022年6月22日起,对以下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具体见下表:
姓名 |
被审计领导干部所任职务 |
审计期间 |
徐在能 |
招生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主任、校企合作处处长 |
2017.01-2017.12 |
曹杰 |
基建处处长 |
2017.01-2020.05 |
万小震 |
经济贸易学院院长 |
2017.01-2017.08 |
饶雨泰 |
职院教务处、校企合作处处长 |
2017.08-2021.01 |
朱遂杰 |
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中心主任 |
2017.08-2021.01 |
祝玉平 |
资产设备处处长 |
2017.08-2020.05 |
吕恒喜 |
工商管理学院党总支书记 |
2017.08-2021.03 |
刘继美 |
学生工作部(处)部(处)长、武装部部长 |
2018.03-2021.07 |
李昌奉 |
开放教育学院院长 |
2018.07-2019.02 |
廖志红 |
软件工程学院党总支书记 |
2018.03-2021.03 |
黄超平 |
开放教育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 |
2019.02-2020.05 |
赵清泉 |
开放教育学院院长 |
2020.05-2021.10 |
李述武 |
教务处处长 |
2017.01-2022.02 |
彭宜佳 |
工商管理学院院长 |
2017.08-2022.02 |
范正薇 |
社区教育学院院长 |
2017.01-2022.02 |
胡昕 |
宣传部副部长(主持工作) |
2019.02-2022.02 |
苏志军 |
离退休工作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
2019.02-2021.03 |
周波 |
招生就业处处长 |
2019.03-2022.02 |
万荣国 |
经济贸易学院院长 |
2019.03-2022.02 |
王海洋 |
湖北终身教育研究院院长 |
2019.03-2022.02 |
审计纪律公示
根据工作安排,湖北开放大学审计处成立审计组,自2022年6月22日开始,开展学校2022年度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组全体同志要严格执行《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
一、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二、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三、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
四、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
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一、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
二、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
三、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四、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
五、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
六、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七、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
八、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违反上述工作要求和工作纪律的,严格按照规定追究责任。
诚恳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审计组纪律的执行。
审计处监督电话:87588851
党委组织部监督电话:87588369
纪委办、监察专员办综合室监督电话:87588845
湖北开放大学审计处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