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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开放大学(湖北科技职业学院)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办法
所属栏目:学校制度 发布时间:2022-10-14 16:07 发布作者: 阅读次数: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以下简称“竣工财务决算审计”)行为,根据《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 81号)《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6503 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由学校预算资金投资建设及按相关要求送审的基本建设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审计。

第三条  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由学校审计处组织实施,委托具有专业能力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审计费用从工程成本中列支。

 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的送审资料主要包括: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及相关资料。相关资料如下

(一)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及概算、概算调整批复文件的复印件;

(二)项目历年投资计划及财政资金预算下达文件的复印件;

(三)项目审计、检查意见或文件的复印件;

(四)其他与项目决算相关资料。

 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概况;

(二)会计账务处理、财产物资清理及债权债务情况;

(三)项目建设资金计划及到位情况,财政资金支出预算、投资计划及到位情况;

(四)项目建设资金使用情况;

(五)项目概(预)算执行情况及分析,竣工实际完成投资与概算差异及原因分析;

(六)尾工工程情况;

(七)项目历次审计、检查、审核、稽察意见及整改落实情况;

(八)项目管理经验、主要问题和建议;

(九)项目建设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政府采购情况、合同履行情况;

(十)征地拆迁补偿情况、安置情况;

(十一)需说明的其他事项。

 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应当重点审查以下内容:

(一)工程价款结算是否准确,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有无多算和重复计算工程量、高估冒算建筑材料价格现象

(二)待摊费用支出及其分摊是否合理、正确;

(三)项目是否按照批准的概算(预)算内容实施,有无超标准、超规模、超概(预)算建设现象;

(四)项目资金是否全部到位,核算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合理,有无挤占、挪用现象;

(五)项目形成资产是否全面反映,计价是否准确;

(六)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历次检查和审计所提的重大问题是否已经整改落实;

(七)待核销基建支出和转出投资有无依据,是否合理;

(八)竣工财务决算报表所填列的数据是否完整,表间勾稽关系是否清晰、正确;

(九)尾工工程及预留费用是否控制在概算确定的范围内,预留的金额和比例是否合理;

(十)项目建设管理是否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建设管理制度要求等;

(十一)决算的内容和格式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十二)决算资料报送是否完整、决算数据间是否存在错误。

 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的依据:

(一)项目建设和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

(二)国家、地方以及行业工程造价管理的有关规定;

(三)财政部颁布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及相关会计制度;

(四)项目相关资料:

1.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和调整批复文件、历年财政资金预算下达文件;

2.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及说明书;

3.项目历次监督检查、审计意见及整改报告;

必要时,还需查看项目施工和采购合同、招投标文件、工程结算资料,以及其他影响项目决算结果的相关资料。

 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的程序:

(一)由委托部门提出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委托并提供审计所需的所有资料;

二)审计处对收到的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资料进行初审,确定委托审计机构。对资料不全的项目要求进一步补充资料或者退回补充资料后再送审;

)成立项目审计组实施审计

)出具《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报告(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相关部门收到征求意见稿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向审计组提交书面反馈意见,若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书面意见,则视同无异议;

)审计组对反馈意见进行核实后,出具《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报告》经审计处审核,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后出具正式报告

)审计处送达《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报告》给委托部门

竣工财务决算审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审说明、审依据、审结果、意见和建议。

第十条 相关部门应对竣工财务决算审报告中提出的意见或建议及时组织整改,并在一个月内将整改情况反馈给审计处。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审计处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

2.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