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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省审计厅关于印发《“十四五”湖北审计工作发展规划》的通知
所属栏目:省级规章 发布时间:2022-10-18 11:44 发布作者: 阅读次数:

驻厅纪检监察组,省委审计办秘书处,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十四五”湖北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已经省委审计委员会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湖北省审计厅    

2021年8月31日             


“十四五”湖北审计工作发展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我省实现疫后重振和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我省审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机遇期。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根据《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十四五”国家审计工作发展规划》相关要求,结合湖北审计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第一部分 总则

一、指导思想。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扣我省经济发展的基调主线和总体要求,准确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加快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审计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职能作用,努力为我省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总体目标。围绕“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的区域发展布局,构建和完善具有湖北特色的、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

——党对审计工作的全面领导更加坚强有力。在党委领导下,党委审计委员会要加强对本地审计工作的总体布局、统筹谋划、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做到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更加完善,审计委员会运行机制更加顺畅,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执行更加规范,审计监督重大事项督察督办更加高效,上级党委审计委员会对下级党委审计委员会的领导更加有力,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更加制度化、具体化、常态化。  

——审计职能发挥彰显新优势。立足“两个大局”,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深刻认识我省发展环境面临的新变化,找准审计工作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深入推进审计全覆盖,推动湖北建设成为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上走在全国前列,奋力谱写新时代湖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推动开放型经济实现突破性发展,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内陆开放新高地;推动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取得显著成效,“三江四屏千湖一平原”生态格局更加稳固;推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建成疾控体系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湖北样板”;推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应急处置能力明显增强,实现稳增长和防风险长期均衡。

——审计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审计管理方式更加优化,审计资源整合配置更加高效,系统人财物管理更加科学规范,信息技术应用领域不断拓展,审计工作质效全面提升,审计力量不足与审计任务繁重的矛盾得到有效破解。

——干部队伍建设取得新进步。坚持“以审计精神立身、以创新规范立业、以自身建设立信”,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审计业务能力建设,建成一支信念坚定、业务精通、作风务实、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湖北审计干部队伍,为我省审计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强大的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三、基本原则。按照“全面覆盖、动态震慑、推动治理、服务发展、维护安全”的工作思路,深刻理解新形势下审计工作的新定位,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审计委员会、省委审计委员会各项制度机制安排,把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贯穿于审计工作的全领域和全过程,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坚持依法审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执审,严格落实审计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重大违纪违法、重大损失浪费、重大风险隐患、重大失职渎职等问题,切实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认真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牢固树立“六个统一”审计理念,客观审慎看待审计发现的问题,实事求是作出审计结论,旗帜鲜明支持改革发展。

——坚持改革创新。坚定不移吃“改革饭”、走“开放路”、打“创新牌”,巩固和深化审计管理体制改革成果,不断推进审计理念、思路、方法、制度和技术手段的创新,切实解决当前审计发展理念不同步、思路不合拍、制度不接轨、衔接不顺畅、整体效能发挥不充分等问题,推动我省审计更深层次改革、更高水平开放、更大力度创新。

——坚持为民宗旨。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紧紧抓住社会主要矛盾变化,进一步拓展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促进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系统观念。坚持全省审计一盘棋,强化党委审计委员会对本地审计工作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强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强化审计工作的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系统研究把握党中央、国务院重大经济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把审计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实现发展质量、结构、规模、速度、效益、安全相统一。

——坚持融合发展。着力推进审计事业发展方向与历史赋予使命相融合,审计政治属性与业务职能相融合,审计工作与党建工作相融合,审计职能发挥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相融合,审计专业类型、内设机构间相融合,审计手段与信息技术相融合,全省审计系统层级间资源禀赋相融合,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社会审计相融合,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等其他监督相融合等“九大融合”,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推进审计监督体系和监督能力现代化。

第二部分 主要任务

四、全面加强审计业务管理。要创造性开展审计工作,在盘活用好审计资源上下功夫、挖潜力,以创新为动力,靠管理提效率,向融合要发展。

——加强审计计划管理。建立完善审计计划滚动安排、公开征集项目计划、项目立项论证和审计对象分类管理机制,统筹制定审计年度项目计划、五年规划和中长期审计项目库,统筹安排审计对象、任务、目标、时间、人力以及项目经费。强化成果导向,凡列入计划的审计项目必须有明确的成果目标,重大项目要以争创优秀审计项目为目标。

——加强审计实施管理。强化审计项目全程管控,实现从“结果管理”向“过程管理”转变。审计前要加强审前调查研究或试审,科学编制项目审计工作方案,审计中要严格审计现场管理,加强进度控制和调度,确保各项审计都围绕总体目标实施。完善审计项目经费预算制度,探索审计项目绩效分析,争取审计效益最大化。

——加强技术和力量保障。积极推进审计手段与信息化技术相融合,加快“金审三期”建设,实现审计计划编制、资源配置、项目管理、质量控制、成果利用、行政管理等全过程的数字化。建立全方位电子数据采集和报送长效机制,探索制定审计数字化设计、管理、基础、保密、安全等标准,完善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管理办法,为开展审计提供信息化保障。积极应用区块链、云计算、人工智能、数据挖掘等新兴技术,提升信息技术手段辅助审计能力。

——加强审计结果运用。严格落实审计情况必报、审计情况汇总报告等制度,加强对下级审计机关工作情况的采集分析,推动审计成果双向转移转化。加强对审计结果综合分析,针对不同类型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提升审计报告和信息、审计公告等结果载体的层次和质量。强化与其他监督部门和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健全完善重大案件线索移送和重要问题移交机制,推进审计结果在各个层面和领域中广泛利用。

五、政策落实跟踪审计。以推动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执行到位为目标,突出审计监督重点,及时反映政策措施不适应、不衔接、不配套等问题,促进政策措施落地落细落实。

——围绕“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汉江生态经济带”等重大发展战略,持续跟踪审计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政策措施的具体部署、执行进度和实际效果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促进资金到位、项目落地、政策见效。加大审计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层次矛盾和潜在风险的揭示力度,及时反映政策措施不适应、不衔接、不配套等问题,以审计“倒逼”各项措施不断完善、协调推进。

——探索完善政策跟踪审计制度机制。建立覆盖省市县全链条跟踪审计机制、各专业审计与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有效对接机制,加强审计跟踪评估,客观反映政策落实的实际效果。建立内部责任分工机制,行业审计牵头部门注重加强政策分析研究,汇总反映审计结果和重要审计情况;项目审计责任部门注重揭示政策落实中的突出问题,提出完善政策措施的意见建议。

六、财政审计。以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为目标,密切跟踪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决算等环节,促进统筹财政资源和防范财政风险,提升财政资金安全规范绩效。

——全口径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全面监督检查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保基金预算“四本”预算执行情况,密切关注财政资金使用的经济、社会效益,深入揭示统筹财政资源力度不足、预算约束不够有力、资金绩效有待提高,以及各类违规问题和管理不规范问题,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

——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加大延伸所属二、三级单位的审计力度,围绕部门预算的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效益性,重点关注预算执行、项目绩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以及财经法纪执行等情况,促进规范管理,增强预算约束。

——政府债务审计。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重点关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隐性债务化解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绩效等情况,推动健全政府债务管理制度,遏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增量、稳妥化解存量,提高政府债券资金使用绩效。

七、科教文卫审计。加强对科技、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领域专项资金审计,及时反映新情况、新问题,推动科技、教育、文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

——科技研发和创新体系建设情况审计。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聚焦重点研发计划专项资金和科技重大专项引导基金使用情况,促进重大科技攻关有效实施、科研项目管理持续改善。

——教育高质量发展和教育现代化建设情况审计。围绕学前教育、基础教育、高等教育等领域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重点关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高中教育全面而有个性发展、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等政策落实情况,推动湖北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

——文化事业发展和文化产业体系建设情况审计。围绕文化事业发展资金、新闻出版和广播电影电视专项资金、政府设立的文化产业发展基金等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重点关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文化产业体系建设情况,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卫生健康体系改革完善情况审计。围绕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重点关注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等情况,促进织牢织密公共卫生防护网,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和医疗资源均衡配置,推动湖北建成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示范区。

八、农业农村审计。以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目标,加大对相关资金和项目的审计力度,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情况审计。围绕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医疗能力提升、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等内容,加强审计监督力度,重点关注规划制定、资金安排、人才保障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加强对乡村振兴战略政策实施、政策目标执行等审计,重点关注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农业标准化和信息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及相关涉农专项资金和项目,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升脱贫地区整体发展水平。

——保障粮食安全审计。围绕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设施、农业科技等内容,重点关注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任务落实、种质资源和耕地保护情况,提升粮食生产保供能力,促进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

九、政府投资审计。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建设的公共工程项目审计,促进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提高投资绩效。

——推进投资审计转型升级。对政府重点投资建设项目开展竣工决算审计,对建设周期长、资金量大的轨道交通、城市路网、高速公路、水利建设、能源工程等重点基础设施和公共工程实行跟踪审计,重点关注项目规划、投资审批、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工程招标投标、物资采购、资金管理使用和工程质量管理等环节,促进相关单位完善内控制度,加强管理,堵塞漏洞。

——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绩效审计。关注政府投资的规划布局和投向结构、分配依据和计划下达、资金使用和建设管理、土地环保和投资效益等情况,推动投资审计向注重质量效益、依法规范发展转变。继续做好强制或变相强制“以审代结”的清理纠正工作,扭转“以审代结”的工作局面。

——加强援藏援疆项目审计。继续加强对西藏新疆等地区对口支援项目建设审计工作,确保各项援建工作的顺利推进。

十、民生保障审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思想,加强对社会保障、就业、医疗、住房等民生资金和项目的审计,推动建立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就业优先政策审计。把就业作为民生保障的重点内容,围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支持企业稳定发展、创业带动就业等稳就业相关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促进提高就业补助资金使用效益,健全就业促进机制,推动实现更加充分高质量就业。

——社保基金审计。持续开展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保险基金和社会救助资金、社会福利资金、优抚安置资金的审计,重点关注资金申请、审核、分配、使用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特殊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到位,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

——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兜底保障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审计。围绕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残疾人补贴、优抚安置、彩票公益金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重点关注资金申请、审核、分配、使用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特殊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到位,促进完善优化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

——住房保障审计。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公积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住房保障审计,重点关注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任务完成和住房分配使用,以及住房保障资金使用绩效等情况,推动住房保障体系不断健全完善。

十一、资源环境审计。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加强对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审计,促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湖北。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组织对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开展审计,重点关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国土空间规划、碳达峰碳中和、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大任务落实情况,促进领导干部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推动落实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和市场化多元化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资源环境专项资金审计。加强对生态环保、污染防治、资源开发利用等专项资金审计,重点关注资金分配、管理、使用等情况,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推动生态保护、环境治理、产业绿色发展等项目顺利实施。

十二、金融审计。以防范区域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为目标,加强对金融机构的审计监督,促进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建立安全高效的现代金融体系。

——围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开展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的审计和审计调查,重点关注利率市场化改革、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融资情况等,积极推动金融服务“六保六稳”,促进防范化解金融机构特别是中小金融机构风险,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十三、企业审计。建立对企业国有资本经常性审计制度,推动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结构调整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加强国有及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企业、国有资本监管部门、混合所有制经济中国有资本的审计力度,密切关注混合所有制改革、自然垄断行业改革以及国有企业重大决策、重大项目、资金使用、资源利用等情况,严肃查处暗箱操作、低价贱卖、利益输送、侵吞贪污、挥霍国有资产等行为,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水平,维护国有企业和国家经济安全。

十四、涉外审计。以服务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为目标,坚持境内境外审计一体化,提高外资使用绩效。

——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积极推进涉及环境保护、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民生和可持续发展等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重点关注财务收支、项目执行和绩效以及债务管理情况,防范履约风险。

——国有境外资产管理情况审计。围绕境外国有资产投资运营和项目建设等情况,重点关注国有企业、金融机构贯彻落实“走出去”和共建“一带一路”、境外资产和项目安全完整、经营绩效、国际化经营和管控能力等情况,维护境外国有资产安全。

十五、经济责任审计。聚焦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高质量做好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科学确定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和审计重点。坚持以任中审计为主、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不断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深化“经济责任+”组织模式,规范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和重点,做到一审多项、一审多果、一果多用。

——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探索完善科学合理的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把政策落实、重大经济事项、债务管理、民生改善、环境治理、生态效益、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等指标和实绩作为重要评价内容,准确界定责任,鼓励探索创新,支持担当作为,引导和促进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抓好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和问责落实。加强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协作配合,发挥监督合力,推进经济责任审计与加强“一把手”监督、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等有效衔接,强化审计结果运用,推动问题整改和成果共享。

十六、督促审计查出问题全面整改落实。坚持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一体推进,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提高整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强化审计整改责任落实。各级党委审计委员会要及时研究审计查出重大问题的处理意见,统筹协调并督促落实。健全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的贯通协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审计机关要推动被审计单位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强化主管部门对其管辖行业领域的监督管理责任。及时组织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促检查,以后年度审计中也要重点关注以前年度审计整改情况,重点核实整改结果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防止敷衍整改、虚假整改。

——健全审计整改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记账销账制度,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主体,详细说明问题表现、违规性质、法规依据、整改要求和时限等要素,强化分类施策和跟踪督促。对具有普遍性、倾向性和苗头性的问题,深入分析可能存在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缺陷,既要提出具体实在的整改意见,还要在“防未病”上下功夫,做到举一反三,建立健全相关长效机制,防止“屡审屡犯”。

——推动审计整改结果运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动,推动把审计监督与党管干部、纪律检查、追责问责结合起来,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对相关部门、单位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并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健全审计整改约谈和责任追究机制,对拒不整改、推诿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单位和人员,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审计机关可提出处理意见建议,提请有管理权限的党委(党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或有关部门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

十七、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加强对内部审计的指导和监督,优化内部审计、社会审计参与国家审计工作机制,不断探索推进国家审计、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三审融合”,增强监督合力。

——加强指导和监督。督促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完善计划沟通、业务互补、技术方法交流等机制,促进加强内部风险防控。依法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促进社会审计机构公正执业。

——加强力量整合和成果运用。健全内部审计、社会审计参与国家审计管理办法,完善国家审计运用内部审计成果制度办法,依法购买社会审计服务,规范相关操作流程,合理调动社会审计力量,提高审计监督质效。

第三部分 保障措施

十八、全面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对审计工作集中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审计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在推动湖北“十四五”规划落实过程中更好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健全工作运行机制。各级党委审计委员会要加强对本地审计工作的领导,立足区域发展战略和本地实际,增强审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上级党委审计委员会要加强对下级党委审计委员会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要认真履职尽责,加强研究谋划、沟通协调、服务保障、督察督办,确保各项部署要求落到实处。

——完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机制。各级党委审计委员会要及时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审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审计委员会的议定事项,学习贯彻省委关于审计工作的部署安排和省委审计委员会领导关于审计工作的指示批示,以及省委审计委员会的议定事项,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各级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要建立健全审计监督重大事项督察督办制度,建立定期“回头看”和报告、通报、问责制度,加大督察督办力度,确保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有效落实。

——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审计机关要严格执行审计领域重大事项首先向本级党委审计委员会请示报告制度,经批准后再按法定程序办理。下级党委审计委员会重大事项要向上级党委审计委员会请示报告,委员会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对请示报告工作负总责。制定审计领域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清单,实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责任追究制度。

十九、全面加强审计机关党的建设。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推进机关党建与审计业务深度融合,以党建创新促进审计发展,以审计发展成效检验党建工作。

——强化政治忠诚教育。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制度,不断深化政治理论武装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全面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以《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为基本遵循,规范支部党建阵地建设,实现“临时党支部”建设全覆盖,发挥党支部政治引领、审计质量把关和纪律监督等作用。 

——加强党建工作监督。坚持以党建工作引领审计工作规范运行,定期检查抽查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情况,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或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及时纠正、问责。

二十、全面加强审计队伍建设。深入践行“以审计精神立身、以创新规范立业、以自身建设立信”总要求,努力打造信念坚定、业务精通、作风务实、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审计干部队伍,为做好新时代审计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完善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领导班子协管职责,协助做好下级审计机关领导干部配备、调整和监管,拓宽干部交流渠道,及时选拔补充具有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作风、专业精神的干部充实各级领导班子。认真组织对下级审计机关负责同志经济责任审计,严格落实下级审计机关负责同志向上级党组述职报告,发挥好“头雁”作用。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落实好干部标准,注重在工作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大力选拔任用优秀审计干部。严格落实职务职级并行有关制度,统筹用好职务与职级两条晋升通道,发挥好职级的正向激励作用。

——强化干部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坚持源头培养、跟踪培养、全程培养,做到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统筹做好审计综合培训、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培训,提高审计干部“能查、能说、能写”的能力。坚持实践是第一跑道,在审计一线、援疆援藏、挂职锻炼、巡视巡察中锤炼干部过硬本领。

——加强机关事务管理。加强审计公文管理,严格落实审核程序,确保公文处理把关到位;积极推进审计政务公开,加大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力度,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化网络安全、审计档案、保密工作管理;切实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完善机关预算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压减办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和舆情处置机制,完善应急和舆情处置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审计信访举报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落实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创建平安和谐机关;做好老干部工作,切实保障老干部政治待遇、生活待遇,发挥老干部在审计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建立审计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审计权力监督。

二十一、全面加强审计信息化建设。坚持科技强审,探索运用先进信息技术开展审计,提高审计工作质效。

——构建审计信息化工作平台。加快“金审三期”、数字化审计指挥平台、大数据综合分析平台、审计综合作业平台、模拟仿真实验室等信息化平台,支持地方审计机关建立健全审计数据中心、备灾中心。

——拓展大数据应用领域。制定审计数字化审计操作指南,推进各类数据的整合和标准化,推广“总体分析、发现疑点、分散核实、系统研究”的数字化审计模式,探索应用区块链技术,实现审计视角向跨业务关联风险识别转变、审计方式向“非现场+智能化”方式转变、审计组织向无项目审计转变。

二十二、全面加强审计法治化建设。健全完善审计法律法规制度体系,提高依法治审水平。

——加强审计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审计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集体审议、公开发布等制度,修订审计业务管理、岗位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提高审计制度科学化、程序化、规范化水平,为构建高质量审计监督体系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加强审计质量管控。加强审计项目高质量建设,积极探索研究式审理,强化全流程质量控制,落实分环节、分层级审计质量控制责任。建立适应信息化条件的审计质量控制体系,加强优秀审计项目培植力度,更好发挥优秀审计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审计法治宣传教育,促进提升依法审计能力水平。

——加强审计结果公开。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审计结果,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公告力度,加大对虚假整改、敷衍塞责、屡改屡犯等反面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

二十三、全面加强审计理论研究。系统梳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研究和总结,推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理论体系。

——加强意识形态相关工作。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相关规定,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和管理。加大审计宣传工作力度,深化融媒体宣传模式,多渠道、多层次、多视角地发出审计声音、解读审计工作、宣传审计成果,拓展审计宣传的厚度、广度和深度,牢牢掌握舆论主动权。

——丰富审计理论研究成果。围绕审计发展前沿,加强审计制度体系、审计法律制度、审计文化建设、审计业务类型及特点、创新审计组织方式等基础理论研究,注重审计实务经验总结,及时把实践中形成的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总结升华为理论或制度规范。

——强化审计理论成果运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审计调研工作,建立完善重大事项调研论证制度、厅机关干部下沉基层和审计一线调研工作制度,掌握和了解审计工作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总结工作经验教训,推动审计理论成果在实践中的转化运用,指导审计实践。

——培育审计宣传调研人才队伍。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和学术学风建设,加强文秘人员与业务人员交流轮岗,加大群众性调研科研活动的组织力度,统筹整合人才资源打造专业智库,加强交流探讨和科研协作,形成科研合力。

二十四、切实抓好规划实施。省各级审计机关要根据本规划要求,研究制订具体落实措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规划实施,确保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有关单位要加强监督检查和效果评估,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